2014年是桃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作风年,也是严监管年。该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强力推进转改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促进了全面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保障了全局干职工队伍作风和廉政安全,也保障了全县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强力推进转改干部作风
年初,该局领导班子统一思想,决心从干职工按时上下班(注明签到时间)、工作时间统一着装、公务消费一律当场结帐(不签单)等小事、细节入手,强力推动改进干部作风。一年来,上班制度、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制度等机关管理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干职工利用职权索、拉、卡、要等“中硬阻”状况基本绝迹,庸、懒、散现象明显少见;机关“三公”消费明显下降;干职工廉政意识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完善制度,为转作风提供支撑。对照上级干部作风建设规定和其它文件精神,在全面清理局机关各项制度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完善了上班制度、公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制度等9方面的机关管理制度;下大力气修改完善《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全面规范局权力运行。做到以管用的制度管人管事,为干职工转改作风提供制度支撑。加强教育,提升干部作风意识。向局每位干职工发送《党纪条规学习资料汇编》,分别由党组成员领学,先后7次组织干职工集中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和机关管理制度,进行闭卷考试,督促干职工全面学习掌握党纪政纪条规和局机关制度规定。开展一把手、纪检组长与干职工廉政谈话累计62人次。平常通过会议上作要求、发手机短信提醒、QQ群内发作风提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影像等多形式多途径,加强干职工作风教育,坚持作风教育常抓不懈。领导示范,增强转作风执行力。从县纪委原副书记岗位调任的新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安军将其勤廉务实作风带到该局,成为全局干职工转改作风的旗帜和标杆。“凡要求干职工做的班子成员率先做到,凡要求干职工不做的班子成员坚决不做”,局长领着班子成员是这样承诺的,也是这样做的。局领导坚持带头执行上级作风规定和机关制度,增强了全局干职工转改作风的执行力。严格监督,保障转作风落实处。该局实行干部作风督查通报制度,即由局长、纪检组长随机抽查干职工执行作风规定和机关制度情况,每周不少于两次,督查情况每月底在全体干职工会上通报。累计实名通报9人次,诫免谈话2人次。实行行政执法廉洁和效能回访制度,即局纪检组就本局干部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主要是审批和案件查办)的廉洁及效能情况,向执法监管相对人进行回访调查。累计回访103人次,回访率75%,廉洁和效能满意率98%。对有违纪苗头的2人,及时进行了廉政谈话。
提效能全面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
一年来,该局着力提升工作效能,全面履行全县餐饮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状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夯实基础工作。完成县城中心城区、旅游景点餐饮业的调查建档工作;建立全县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档案和数据库;完善了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基础数据;制订并实施《桃江县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强化日常监管。对1047家餐饮服务单位、130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83家器械经营企业、310家医疗机构等监管对象进行了地毯式监督检查,下发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通知书600余份;餐饮食品快检200批次,监督抽验18个样品,监督抽验药品11个;督促2600余名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并进行培训。
----依法行政许可。对符合条件的418单位发放了《餐饮服务许可证》;新发《药品经营许可证》5家,换证7家,变更17家,发放《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家,变更2家,协助市局开展药店GSP认证11家。
----开展专项整治。分两次开展了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成学校标准化食堂年度建创任务;开展病死动物及其产品、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违法经营儿童鱼肝油、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品、食用油及地沟油、鲜湿米粉及面条专项整治。督促整改县城小餐饮门前灶120家,新设置独立操作间43家,小餐饮整体形象提升。
----广泛宣传食药安全知识。深入全县15个乡镇,出动宣传车20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1500余人次,通过短信发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15万余条。
----强化违法案件查办。全年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累计44起,全部办结。其中查处药店药品违法案件18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查处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0起,查处餐饮与化妆品违法案件16起,没收过期变质、无标签标识食品590公斤。对发现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查处率达100%;办理县城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的投诉、举报,处理、回复率达100%。(桃江县 贺铁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