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益阳市赫山区纪委始终将案件查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主业中的主业,持续发力打“虎”拍“蝇”,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年党政纪立案76件,结案75件,给予撤职以上处分36人,立案数同比去年增长30.6%。
拓展案源、严管线索。充分发挥信访案源主渠道作用,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3件次,通过筛选、甄别,获取案件线索19件。注重在参与中心工作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线索,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收集党员干部违纪线索13条,立案查处11件11人。加强案件线索管理,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制定了《关于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措施,及时召开党政纪案件线索排查联席会议,从源头上防止了案件线索流失。
完善机制、全员办案。积极构建“一主两翼三区”办案格局。“一主”,就是委局机关把办案工作放在主要位置,除审理室外其他各室都参与办案;“两翼”,就是明确两个案件室主攻大要案;“三区”,就是将全区16个乡镇(街道)分为三个办案协作区,形成整体协作的办案格局,同时,将办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年底考核的硬性指标,加大对基层的办案指导,全年乡镇(街道)自办案件59件,同比去年增长20.4%。
加强协调、合力攻坚。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在线索初核中一旦发现问题,马上打破室与室之间的界限,统一调配人员,合力攻坚。今年来,集中力量查办了兰溪镇计生办违纪案件、区医保中心违纪案件、区合管办违纪案件、区人社局职工程某违规获利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同时,选择典型案例,及时召开了案件通报会,在全区上下产生了有力震慑,形成了严惩腐败的广泛“共鸣”。
查案治本、讲究效果。完善执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及时调整了17名处分对象工资档次,确保了纪律的严肃性。坚持安全文明办案,制定了《谈话调查工作纪律》,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据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帮助发案单位完善制度措施。今年我们根据案件查办情况,及时协助有关单位制定了《赫山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赫山区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赫山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务用车私驾私用的有关规定》、《赫山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赫山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赫山区纪委韩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