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益阳市赫山区纪委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强化主责,不断增强执纪监督合力,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争取支持“给力”。一方面,主动争取区委的大力支持。定期向区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特别是案件查办情况,反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使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要求、工作部署、重大举措做到心中有数,科学决策。及时在区委常委会上汇报上级纪委主要会议、文件精神,大力协助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帮助出台了《赫山区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赫山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市纪委的大力支持。认真落实“两为主”工作要求,加强案件线索集中管理与上报,科级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市纪委。工作中遇到的业务问题第一时间向市纪委相关业务室请求支持与帮助。平时定期向市纪委汇报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在市纪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积极履行同级监督职责,采取“党风廉政建设提醒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书”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区委、区政府及其班子成员履职行为的监督,督促履行好“一岗双责”。
组织协调“有力”。坚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区纪委在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整合司法、组织、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力量,制定了《对涉嫌违法人员主体身份问话实行首问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腐败问题线索及时发现、移送、查处的齐抓共管机制。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定期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措施,今年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都向区委、区纪委报告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传导至“神经末梢”。
督促检查“发力”。改变过去越俎代庖、代替职能部门搞监督、混淆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做法,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对党委及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特别是监管职责的“再监督”上来。今年来,该区纪委组织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15个,对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党委、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赫山纪委 韩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