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高新区纪工委认真落实“三转”精神,突出主业主责,把查办案件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任务,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年共立案调查21件,结案21件,立案数同比增长31%。
加大线索排查,扩大案件来源。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对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等线索做到定期排查,急件随到随排,及时交办。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纪工委委员会议,对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逐条进行“会诊”,严格按照上级纪委提出的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等五类处置标准规范处置,不断提高筛选案件线索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信访案件必须做到“四明确”,即明确包案领导、明确承办人员、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办结时限,提高成案率。
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反腐合力。区党群工作部、审计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作为区纪工委委员,列席纪工委委员会议,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讨论,在办案过程中,凡涉及村级财务问题或经济违纪案,审计分局委派专人参与联合调查。对涉案金额较大、性质严重的违纪案件线索,一般先进行专项审计,审计发现问题后立即移送纪工委查处。凡根据案情性质需要司法部门介入的,我们主动对接检察、公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与此同时,我们积极争取市纪委、监察局支持,发挥上级机关权威优势和办案人才优势,指导案件查办。
结合中心工作,突出查办重点。一是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四风”典型问题。今年以来,区纪工委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大冲水库防守不力、浩森胶业土方调运拖延等“庸懒散拖”问题,对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一一进行调查核实,累计问责11人次,涉及科级以上干部2人。二是严查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今年换届选举期间,区纪工委会同党群、社工、公安等部门从快从严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6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次,取消选举资格3人次,全区通报批评4人次,移送公安处理1人次,在一定程度上有力打击了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三是清理基层单位资金、资产不规范使用问题。今年以来,我们集中力量对村集体资产雄厚、拆迁项目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基层单位财务进行了清查,挽回经济损失32.27万元。(高新区纪工委 陶陈)
加大线索排查,扩大案件来源。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对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等线索做到定期排查,急件随到随排,及时交办。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纪工委委员会议,对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逐条进行“会诊”,严格按照上级纪委提出的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等五类处置标准规范处置,不断提高筛选案件线索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信访案件必须做到“四明确”,即明确包案领导、明确承办人员、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办结时限,提高成案率。
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反腐合力。区党群工作部、审计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作为区纪工委委员,列席纪工委委员会议,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讨论,在办案过程中,凡涉及村级财务问题或经济违纪案,审计分局委派专人参与联合调查。对涉案金额较大、性质严重的违纪案件线索,一般先进行专项审计,审计发现问题后立即移送纪工委查处。凡根据案情性质需要司法部门介入的,我们主动对接检察、公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与此同时,我们积极争取市纪委、监察局支持,发挥上级机关权威优势和办案人才优势,指导案件查办。
结合中心工作,突出查办重点。一是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四风”典型问题。今年以来,区纪工委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大冲水库防守不力、浩森胶业土方调运拖延等“庸懒散拖”问题,对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一一进行调查核实,累计问责11人次,涉及科级以上干部2人。二是严查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今年换届选举期间,区纪工委会同党群、社工、公安等部门从快从严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6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次,取消选举资格3人次,全区通报批评4人次,移送公安处理1人次,在一定程度上有力打击了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三是清理基层单位资金、资产不规范使用问题。今年以来,我们集中力量对村集体资产雄厚、拆迁项目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基层单位财务进行了清查,挽回经济损失32.27万元。(高新区纪工委 陶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