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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办案“四注重”力促正风肃纪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2-31

    “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主业,就是要抓住办案不放松,既要‘老虎’、‘苍蝇’一起打,又要抓早抓小,对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不让其‘养成坐大’。”在今年的纪委全会上,桃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万军如是说。
    今年以来,桃江县纪委监察局注重从协调配合、办案效果、办案安全等方面入手,完善办案机制,改进办案形式,确保了安全文明办案。
    注重协调配合,整合办案资源。按照“两个为主”的要求,及时向市纪委、县委报告办案工作情况,争取支持,同时,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出台了《反腐败协调办案暂行规定》,及时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办案中出现的问题,如针对涉林国土开发系列案,组织召开分析会6次。出台了《桃江县案件线索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对案件线索实行集中管理、排查、处置,要求各成员单位每月22日前上报案件线索,今年以来,共排查、初核各类案件线索357起。加强对乡镇办案工作的指导,确保不留空白乡镇。今年以来,全县各乡镇立案73件,占57%,每个乡镇办案数都在2个以上。
    注重突出重点,严查六类案件。一是严查村级换届中出现的案件,对村支两委换届期间反映村干部可能存在贿选行为的、村干部本人可能存在廉洁自律问题的等五类信访件实行直查快办,共收到有关村级问题的举报355件次,经调查,立案查处23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2人,移送检察院1起4人,诫勉谈话22起52人。二是严查作风建设案件,盯住清明、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共开展联合督查35多次,立案查处34人,免职27人,下发督查通报5期,对26个单位24名工作人员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批评。三是严查贪污贿赂案件,共立案21人,占17%,重点查处各类查处了县工信局正科级干部尹某挪用公款案,尹某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四是严查侵害群众利益案件,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保障资金、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案件。五是严查失职渎职类案件,共立案34人,占27%,重点查处了县地税局副科级干部刘某私自领取餐饮娱乐发票案,刘某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六是严查查办“中梗阻”问题,在全县部署开展“中梗阻”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工作时间“庸懒散”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等问题。已查处“事难办”问题1起,查处“乱作为”问题2起,查处“庸懒散”问题6起,共通报批评3人,诫勉谈话3人,免职3人,行政记过1人。 
    注重办案效果,提升办案质量。改变过去将线索主要交由乡镇、部门调查的做法,今年委局机关各室共初查初核各类线索179件,占48%。同时,要求缩短办结时限,一般信访问题要求3日内办结,复杂信访问题10日内办结。比如在查处大栗港镇田家坪村4名村干部做假账套取淹没补偿款案中,选派精兵强将,只几个小时就将案情突破,4名村干部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或函询的方式及时提醒,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对4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信访监督,其中函询14人次,诫勉谈话30人,廉政约谈18人次。同时,注重发挥案件治本功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将查处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件制作成专门展板在全县巡回展出;组织召开案件查办工作新闻发布会,对5类9起典型案例曝光;在6月12日组织的中层骨干廉政培训班上,点名道姓通报了近年来查处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典型案件;下发案件通报3期,对灰山港镇连河冲村胡建新违反换届纪律案、1-9月全县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起工作人员乱作为、不作为、缓作为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
    注重规范管理,确保办案安全。始终把“安全”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经常组织干职工学习,要求全体办案人员时刻绷紧安全办案弦。出台《安全文明办案制度》,就防护管理、谈话管理、“两规”“两指”等作出明确规定。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7件,比去年同比增长31%;结案127件,结案率100%;涉及乡科级干部14人,给予党纪处分96人,同比增长39%;给予政纪处分35人,同比增长21%。(桃江县纪委 胡凤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