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南县茅草街镇永定村一位村民向南县纪委举报该村部分村干部,举报内容共30多项10多页纸。县纪委干部与该村民取得联系并签订“实名举报双向承诺书”后,举报内容缩减为12项,经过详细调查,仅用21个工作日就办结了这起信访举报。
“签了这个‘双向承诺’,我认识到必须对自己的举报内容负责,纪委也会对我的举报负责,心里有了底,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举报人满意地说。
“原来的30多项举报内容至少要两个月才能完成调查,举报人剔除了一些不实的、不确定的内容后,大大提高了办理效率。”办理该信访件的县纪委干部如释重负。
这是南县纪委监察局推行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有效解决信访问题的一个典型案例。
长期以来,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一直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一个难题,主要原因就是信访办理周期长、效率低。而信访人举报事实不清、难以确定,甚至将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信息也作为举报内容则是拉长办理周期、降低效率的重要原因。这一矛盾最终导致信访难办理、群众不满意、互相不信任。
南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国圭表示:“只有让纪检监察干部和信访举报人都讲究诚信、互相信赖,才能推进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形成反腐败的合力。”
“双向承诺”制就是基于这一目的而实行的。根据“实名举报双向承诺书”,县纪委承办单位向信访群众承诺:优先办理实名举报;依纪依法公正处理信访案件;承诺办结时限,因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在承诺期限内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对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按规定将调查结果或处理意见告知举报人。举报人对县纪委承诺:如实提供线索和证据,不歪曲、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积极配合调查,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在规定期限内不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不向无关人员和在其他场所散步有关举报情况;接受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提无理要求。
南县纪委副书记罗学雷介绍说:“‘双向承诺’制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规范了举报人的行为,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办案资源,减少了越级访、重复访数量,有利于促进依法治访。”自今年4月推行“双向承诺”制以来,南县越级访、重复访同比减少了60%,实名举报数增加了22%,立案调查数较去年增加64.8%,办案开支反而降低了20%,实现了群众满意和事业发展的“双赢”。(南县纪委 汤志红 吴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