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立案呈批表后面应该附个会议纪录,这样才可以讲是通过了集体研究。”“我认为没要必要,太繁锁,注明已集体讨论研究就行了,这样可以简化办案程序……”1月26日,一场别开生面的“优案”评选讨论会正在桃江县纪委会议室举行。
为提高案件质量,桃江县纪委创新思路,借鉴省、市纪委开展案件质量检查的模式,率先在全市组织开展“优案”评选活动。为使“优案”评选活动成为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规范查办案件工作程序,加强查办案件的制度建设的有力抓手,在评选范围上,注重“广覆盖”。此次评选范围从委局机关扩大到乡镇纪委,将判决移送和超计划生育案件等办案难度小的案件排除在外,共选出82件案件作为此次“优案”评选案卷。在评选方式上,注重“创新意”。将乡镇和委局机关的案卷分为两部分进行评选,乡镇案件评比由审理室对照评分细则集体研究,评出5个优质案件;委局机关案件评比则先由6个办案室从各室自办案件中推出最好的1-2个案卷,共7个案卷参加评选,6个办案室主任、协管常委及分管副书记等担任评委,采取交叉评审的方式,将除本室案件外的所有案卷对照评分细则打出得分,最后以平均分从高至低,取前5名为优质案件。在评选结果上,注重“巧运用”。评审结束后,当即召开案件质量讲评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争议和疑难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和研讨,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办案单位令其改正。
“背对背打分、面对面探讨,使我们对办案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对模凌两可的细节也有了统一的标准,有利于相互提高,共同进步。”该县纪委副书记文晓年说。通过严谨细致的评比,桃花江镇纪委、县纪委纠风室等单位所承办的10个案件被评为优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