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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四举措开展“吃空饷”专项清理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2-06

    “桃江县关于接受“吃空饷”等问题举报的公告: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作用,现将举报电话公告如下:县纪委(监察局):8218111,县委组织部:8218121,县人社局:8883697;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对“吃空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如实举报和反映。”日前,在桃江公众信息网上,桃江县发布了关于接受“吃空饷”等问题举报的公告,这只是该县全面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的举措之一。
    为强化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桃江县通过严肃处理“吃空饷”、强化在编人员管理、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等四项举措,确保清理取得实效。
    严肃处理“吃空饷”现象。对清理出来的定性为“吃空饷”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按有关政策清理到位。属个人“吃空饷”的,相关资金由单位负责追回并上缴县财政;属单位“吃空饷”的,相关资金由单位直接缴入县财政。其中未列入单位财务核算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长期“吃空饷”人员除收缴“吃空饷”资金外,属事业编制人员的,责令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予以辞退。
    强化在编人员管理。明确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停薪留职。按原政策已办理停薪留职的人员在停薪留职协议期满后,一律要求返回原单位上班,经单位通知,超过15天仍未返岗的,一律予以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病休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料,并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不符合病休条件的责令限期返岗。严格控制单位内部借调人员,未经组织批准的各单位现有借调人员,一律限期清退。公务员非因组织派遣,不得脱产学习培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产学习,须提供相关证明,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签订书面协议,停发工资补助及其他福利待遇。
    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机关公务员岗位以及行政执法、涉密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人员。编外人员岗位仅限于后勤服务、辅助执法、技术服务以及其他辅助性事务。严格控制编外用人总量只减不增,有富余人员的单位不得聘用编外人员,有停薪留职人员的单位不得编外聘用人员,同时也不得新招录工作人员。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履行清理“吃空响”、在编不在岗和编外大量聘用人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人员编制、工资发放信息公开制度。对工作懈怠、进度迟缓、走过场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责任,县纪委监察局将其作为正风肃纪活动的典型案例进行查处和通报。同时,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发布举报公告,实行有奖举报。(桃江县纪委 胡凤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