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打开2015年工作新局面,桃江县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抓手,以落实“两个责任”和深化纪检监察“三转”为保障,以“七严布局”的重要举措,为全县交通、园区、城镇、产业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等五项重点工作保驾护航。
以严肃问题解决为导向,统揽全年工作。以省委巡视组反馈及教育实践活动收集到的群众意见,今年该县党风廉政建设将集中解决信访举报处置不力、村级财务问题仍然突出、财政投资项目问题较多、公职人员不作为、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5个方面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该县不遮掩、不回避,出重拳,下猛药,坚决纠治,坚决整改;该县还将2015年定为“突出问题解决年”,定向发力,逐个施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逐步解决。
以严格问责为抓手,落实“两个责任”。3月下旬左右,该县纪委将把信访举报、案件查办、作风建设、舆情处置、廉政教育等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指标,下达给各乡镇、县直单位,乡镇、县直的党委(党组)书记以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领受任务。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突出的,同样的违纪违规现象反复发生、屡禁不绝的,出现窝案、串案的乡镇和县直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因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造成恶劣后果的党委、纪委,坚决予以立案调查,对涉案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以严明纪律为支撑,保障政令畅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今年,该县将着重严肃三项纪律:一是严肃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决不允许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三个自信”、“四个服从”。二是严肃组织纪律。加强组织管理,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三是严肃工作纪律。通过专项检查、跟踪督办、督查问责等形式,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推进五项重点工作,确保五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以严查严处为原则,惩治贪污腐败。该县将把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村(社区)干部,管钱管物管审批的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作为办案重点,突出查办权钱交易、干部作风、失职渎职、工程建设、涉农资金项目违纪案件。要求每个乡镇至少要自办2起案件。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注重从大访、领导每周一带班接访、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上报的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发现案件线索。注重加强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整合办案力量,把各部门优秀办案干部纳入办案人才库,随时调度办案。
以长抓常治为方针,严整干部作风。该县将按照长期抓、经常抓的方针,保持频率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聚焦“中梗阻”、干部打牌赌博、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着力整治“为官不为”,坚决查处“不在状态”的党员干部。严查公款大吃大喝行为,选择1-2个“三公”经费支出较大的单位,重点解剖,督促整改。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全年不少于30次的明察暗访;在桃江电视台、桃江公众信息网开辟“曝光台”,每月曝光一次查处的作风违纪问题;修改完善“28条禁令”,突出其内容的针对性及惩处的严厉性。重点监督重大项目审批时限规定的执行情况,推行窗口文明用语“十宜十忌”;重点抓好执法监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重点处理支持参与或幕后操纵强揽工程、强行参运、强买强卖的党员干部。
以严格监督教育为重点,预防腐败滋生。该县纪委将与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针对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启动专项巡查。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和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下半年对30个单位开展巡查,对6个单位“一把手”进行述廉评议。严格监督村级财务“十不准”的执行,对一年内发生2个村(社区)财务管理混乱的乡镇,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严格追责。继续制作播出《清风在线》;利用村村通广播工程,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严格落实违纪违规人员重新学习《党章》、重温入党志愿书和誓词、撰写“忏悔录”的要求,并印发“忏悔录”。
以严格自身建设为保障,打造纪检“铁军”。该县将重点做好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的前期工作;尽快、彻底退出有关议事协调机构。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要重点落实分管工作规定,纪委副书记必须专职专责,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业务外的工作。并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不想事、不做事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的坚决问责;对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坚决查处。在委局机关开展“办案技巧一月一讲”活动;规定凡新进委局机关的干部须先在办案室工作至少一年;在全系统继续编发纪检监察《学习活页》;继续选派乡镇、县直纪检干部到委局机关跟班学习。(桃江县纪委 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