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盯紧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求认真抓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专项活动,具体做好:
加强宣传引导,增强遵规守纪意识。该县注重宣传引导,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等制度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和《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切实形成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严明纪律要求,落实作风建设规定。年初,该县作风办重申纪律,专门下发桃作通[2015]1号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以节俭、清廉、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或者以汇报会的形式搞联谊等;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或以赌博的形式收受财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检查考核和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党政机关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行为。
强化监督检查,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元旦、春节期间,桃江县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针对部分重点单位(部门、场所)开展了“点穴”式专项检查,重点针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款吃喝玩乐、违规收受节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公款娱乐和领导干部涉赌参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工作纪律等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截至2015年3月5日止,桃江县共计派出检查暗访组23个,抽调检查人员77人,对108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政务服务窗口35家,超市商场4家、公园景点2个、居民小区3个、“三公”经费65家,发现违反工作纪律1人。(桃江县纪委 文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