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党风建设考核指标细化,量化,操作性,让我们一看就知道今年自己要干些什么事。”3月23日,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桃江县灰山港镇纪委书记邓小鹏在仔细阅读《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准备签字时说。这是该县实施“四举措”落实“两个责任”的情景之一。
近年来,桃江县大力实施“四举措”落实“两个责任”。一是签字背书。把信访举报、案件查办、作风建设、舆情处置、廉政教育等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指标,下达给各乡镇、县直单位,乡镇、县直的党委(党组)书记以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领受任务。二是发送提醒函。以纪委(纪检组、纪工委)的名义,向党委(党组)书记发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提醒函,向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发送落实“一岗双责”的提醒函。协助和提请党委(党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2、及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出台任务分解文件,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3、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4、党委(党组)书记及时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三是一案三查。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突出的,同样的违纪违规现象反复发生、屡禁不绝的,出现窝案、串案的乡镇和县直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四是查究问责。对因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造成恶劣后果的党委、纪委,坚决予以立案调查,对涉案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桃江县纪委 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