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确保巩固和深化纠正“四风”成果,决定在全县开展深化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出台专门文件,明确工作任务。4月15日,该县出台了《关于深化整治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的工作方案》(桃农廉办[2015]1号)和《关于深化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桃农监办[2015]1号),明确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其整治任务是: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强农惠民政策宣传、强农惠民资金发放、农村危房改造、城乡低保、民政求助,征地拆迁、城镇保障性住房共7个内容,还将这7个重点整治内容任务分工责任到单位,落实整治相关责任具体到负责人。其中着力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惠民补贴发放,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惠民补贴基础数据采集和核实。加强惠民补贴资金账户和拨付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安全、高效。重点抓好农业(包括农机、畜牧)、林业、水利、民政、农村医卫计生、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危房改造、移民等各类惠民补贴发放,实现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全覆盖。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惠农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
统一工作步骤,强化工作要求。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到6月底基本结束。分制定整治方案(4月中旬-4月底)、自查自纠(5月上旬-5月底)、检查评估和总结(6月份)三个阶段。制定整治方案,要求各单位要逐一制定详细具体、责任明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责任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带有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分析,建立科学、管用、有效的工作制度。检查评估和总结阶段,要求整改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单位要对整改落实情况、建章立制情况等进行认真总结归纳,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县农廉办和相关责任单位要采取重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统筹安排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落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目的不达到不收兵,群众不满意不销号。
开展全面评估,实行严格问责。该县将在6月底对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有关情况将在全县进行通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明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对于专项整治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拖延,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不落实的,要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桃江县纪委廉政室 文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