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资阳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推进工作会议。会议就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规范我区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及下阶段反腐败协调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刘炼真召集,资阳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通报了全区近年来纪检监察办案工作情况,以及在反腐协调机制下办理的有影响的案件,组织学习解读了《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办发〔2015〕10号)文件。与会人员就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一些案件移送时限、抽调人员参与办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等具体事项形成了一致意见。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等先后作表态发言。
刘炼真对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过去所做的工作给予感谢与肯定。他指出,反腐败协调小组既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重要形式,也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的重要平台,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加强反腐败协调是使命责任所系、形势任务所迫,切实做到反腐败协调工作持续加强、紧而又紧。各成员单位应尽快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协作配合事宜,指定日常联系部门和人员。反腐协调日常办公室设区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二是围绕反腐败组织协调这根主线,突出查办案件重点、联合攻坚,共同研究腐败现象的特点,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注重抓好案件线索整合、办案力量整合、办案手段整合的“三个整合”工作,协作配合力争新成效。三是在加大办案力度、快查快结的同时,更加注重办案安全与纪律,维护执纪执法机关自身良好形象。(资阳区纪委 贺加贝 蔡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