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大通湖区纪委案件查办数量同比大幅度增长。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同时,区纪委始终坚持“一手抓案件质量、一手抓办案安全”,将安全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多措并举,确保安全办案“零事故”。
思想教育认识到位。委局机关每周开展案件分析总结会,以上级通报的纪检监察办案安全事故为警示,对照日常办案中出现的事故苗头,认真汲取教训,剖析原因,让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办案人员引以为戒,从思想深处树立安全办案的理念,培养良好的安全文明办案习惯。
制度责任落实到位。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省纪委《湖南纪检监察案件质量检查标准(试行)》和《中共益阳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确保案件查办程序合法,全面落实查办案件“24字”要求。制定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区纪委书记对办案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案件副书记直接负责,案件检查室切实履行查办案件和办案安全的“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办案安全责任状和保密承诺书,做到全体办案人员“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
硬件配套保障到位。争取区财政支持,为办案科室特别配备了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录音笔等办案设备。区纪委监察局在以前对原河坝镇农水办办公楼一楼进行改造装修的基础上,又投资5万元添置了电子监控设备等相关设施,建立了标准的谈话室,办案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区纪委将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区各镇纪委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办案安全责任意识,依纪依法履行办案程序,加强办案人员队伍建设,严格办案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大通湖区纪委 殷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