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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农业局“四招”抓好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在其辖区内经商办企业谋利专项治理工作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7-27

    近日,为贯彻落实桃江县委《关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在其辖区内经商办企业谋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桃江县农业局党组在正确领会文件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搞好宣传发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严格把关进行审查、及时落实公开公示“四招”切实抓好整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全面搞好宣传发动。局党组在收到县委下发的文件后,在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并不等不靠召开全系统干职工大会,由分管纪检的党组成员原原本本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由党组书记亲自进行思想发动,由股室长对股室成员再次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层层进行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全局人员自觉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整治要求入脑入心。
    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结合本局有部分干职工和亲属经营销售农资、化肥、种子和创办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的实际情况,党组成员带头进行自查自纠,切实摸清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注册登记时间、企业性质、经营范围、股东构成、出资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一人不漏的组织全局所有干职工认真填写《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自查登记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由局纪检室如实填写《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自查汇总表》,确保自查自纠实事求是。
    严格把关进行审查。局党组对各股室和个人上报的情况,采取层层严格把关核实的方法对填写情况进行审查,明确股室成员的上报情况由股室长先进行把关签字后再呈分管的局领导把关签字,最后由局纪检监察室审查核实后由局纪检组长把关签字呈局党组汇总;股室长的上报情况先由分管的局领导进行审核,再交局纪检监察室进行复核,最后由局纪检组长核实签字把关;局班子成员和所属副科以上干部的自查自纠有关情况,先由局纪检监察室核实并由纪检组长审核签字,再由局党组书记审查签字并对全局干职工进行公示,确保审查情况严肃认真。
    落实公开公示及时整改。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局党组要求对自查自纠情况对外进行公开公示,并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有经营行为的干职工签定《承诺书》,承诺在8月10前停止一切经营活动,转让或注销经营资格,设立举报电话0737-882259切实做到所有自查情况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所有检查情况不弄虚作假、不瞒报、不漏报,确保公开公示及时有效。(桃江 熊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