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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发出首例问责 严追主体责任

来源:资阳区纪委 作者:市纪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5-08-19

    “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群众举报的区教育系统有关违纪问题,追究区教育局党委的主体责任,同时责成区教育局党委做出书面检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整改。”8月14日,益阳市资阳区纪委发出《关于对区教育局党委进行责任追究的决定》(益资纪发〔2015〕2号),这也是资阳区在出台《资阳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及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益资发〔2015〕5号)后发出的首个责任追究决定。
    按照《办法》要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作风漂浮、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发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三查”,严格问责。为全力推进责任落实,抓好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资阳区纪委秉着“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的原则,强化责任追究,在对区教育系统各类违法乱纪现象进行严厉查处后,同时向负有主体责任的区教育局党委和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发出责任追究决定,按要求严肃问责。
    今年以来,资阳区纪委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主要抓手,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问责,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资阳区纪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5年是‘责任追究年’,我们希望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真正推动责任落实到位。”(资阳区纪委 蔡晓玲 任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