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从严治党、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的一个重要抓手,浮邱山乡党委把握“四字方针”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切实提升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影响力。据悉,浮邱山乡2015年共评议出不合格党员19名,其中2名给予组织除名,17名给予限期改正的处置。
宣传发动 “广”。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有重点地组织党员学习新《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使各党支部负责人及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切实提高党务业务知识水平。
责任分解“细”。明确班子成员包片,党员驻村负责人包村,各支部书记为各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层层负责、包干到人的工作机制。同时将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重点纳入对村目标管理考核,强化各支部工作责任。
民主评议“实”。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摸清楚党员流动情况,掌握好党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对照不合格党员情形认真开展自查,做到动态明,底数清。在此基础上,扎实开展“四评”,即支部初评、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尺度把握“严”。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村干部党员,无论是有功劳的还是有过错的,始终坚持用一把尺子丈量。对处置的不合格党员,乡党委严格把关,严格按照“组织谈话、支部大会决议、乡党委审批、教育帮助”四个主要环节进行,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增强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实效性。黄南冲村一名村委委员就因法纪意识淡薄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作出了限期改正的处置决议,在村干部中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桃江 周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