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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全面部署农村和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桃江县纪委 作者:王艳 詹薇 李梦龙 发布时间:2015-08-28

    8月26日上午,桃江县召开对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会议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开展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开展全县农村和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直以来,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是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群关系和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村(社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全县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会上,该县组织学习了《关于全面开展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会议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落实好“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一是要全面清查村(社区)的“三资”底子、财务账目、“村账代管”,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二是要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查处问题,整章建制”的程序组织工作,分为六个阶段:第一阶段,8月底前进行前期工作准备;第二阶段,8月初至10月底进行自查自纠;第三阶段,10月20至11月5日进行全面检查;第四阶段,12月份进行专项治理;第五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整章建制;第六阶段,2016年1月至3月检查验收。三是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遵守纪律,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会议强调,全县农村和社区“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必须要高度重视“三资”专项监督检查的意义,认识到其是化解信访问题、推进反腐倡廉、维护群众利益的迫切需要。要抓实抓牢“三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关键环节,一定要认真摸清底子、着力发现问题、突出工作重心。各级各部门要着力强化“三资”专项监督检查的保障措施,把握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