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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沾溪镇加强村级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三资”安全防腐败

来源:桃江县 作者:彭光明 王艳 发布时间:2015-08-31

    针对近年村级基层组织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信访不断、问题频发的现象,为加强“三管”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民主、公开,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杜绝监管漏洞,桃江县沾溪镇出台了《村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通过“四步骤”强化村级项目资金监管,筑牢腐败防线。
    坚持群众自愿。村、支两委根据本村实际需要,组织召开村民代表(或受益群众)会议,对可能实施的项目进行公开讨论,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项目。
    坚持公开公示。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村委必须把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数量、实施范围、受益情况、责任人等在村务公开栏及项目所在地进行公示。
    坚持集体决策。工程报审批后,村、支两委要开会研究,确定项目实施的方案、实施负责人、承包方式、材料的保管办法等,相关内容须有会议记录,并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
    坚持民主监督。工程完工后,由村委组织村议事会统一验收、集体决算,并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将项目完成情况公示三天,如群众无异议,才可办理资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