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严禁’是底线、是高压线、是雷区,绝对碰不得、越不得、踩不得。”9月14日,桃江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万军主持召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主要负责人会议,就“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反“四风”问题作出专门部署。
为学习贯彻好《湖南省纪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该县通过发送廉政短信、纪检监察QQ群、纪委书记组织集中学习等方式,对“十个严禁”进行了原原本本的学习,同时要求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确保“十个严禁”入脑入心。
据悉,“两节”期间该县还将开展作风建设联合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款购买月饼、烟酒、花卉、土特产等节礼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情况,领导干部参赌涉赌情况,公车私用、酒后驾车情况,公务用车节假日集中封存制度落实情况等。
“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专项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或“四风”问题严重的地区、部门或单位,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多次发生顶风违纪委行为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纪工委)的监督责任。”桃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万军说。
对此,桃江县各级各部门纷纷结合各自实际,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桃江610办再次重申作风建设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纪委关于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两节”期间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互送礼等不良行为;严禁干部参加任何宴请、娱乐活动;节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严禁酒后驾车、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本着简约节俭原则,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领导干部在执行财务纪律方面做出表率。加强对节日期间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使全办人员在节日期间切实增强廉洁自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桃江县残联党组、纪检组召集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党课学习,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学习省纪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湘纪发[2015]5号)文件。郑重提醒党员干部假日期间严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机关工作人员自觉抵制歪风邪气。通过廉政党课早打招呼、早提醒,不仅有利于党员干部树立廉洁过节意识,对防止“四风”问题有良好的预防作用,还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桃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三措并举”确保两节风清气正:廉政层层约谈。在党组书记对党组各成员及机关全体人员中集中廉政约谈、签订廉洁承诺书的基础上,各分管领导、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按层级与分管单位、所属人员,普遍开展廉政约谈,重温作风纪律规定,人人签订承诺书,做到纪律规定心中常留。短信人人告知。局纪检组通过局短信发送平台、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电子媒体,将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有关纪律要求,编辑成短信,两次向局全体工作人员发布,做到纪律规定人人知晓。会议多多提醒。在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相关文件后,9月16日,局再次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全体公车驾驶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就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再次进行学习和部署,重点针对公车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分门别类明确整治要求和具体措施,做到纪律规定精细化管理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