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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

来源:大通湖区纪委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9-28

9月25日,大通湖区召开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市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和相关纪检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大通湖区近期违反作风建设的相关情况,并就后段工作进行相关部署。

会议指出,前段大通湖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专门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定期听取情况,专门研究解决作风建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发动宣传,温习条例。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重点节假日和时间节点的相关规定来次再学习再宣传,把上级精神传达到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全区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纪检组织要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一抓到底、全面到位。进一步加强明查暗访的力度。区作风办和全区各级各单位要加强明查暗访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杜绝说情,绝不姑息;严肃处理。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调查核实,发出通报,该立案的立案,该问责的问责,并形成常态,一律先免职,顶格处理。

会议强调,思想认识要再提高,切实改变自由散漫、侥幸心理,扭转习惯性思维;执纪要更严格,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规定要重申,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严格遵守各个时间节点上的纪律要求。特别是要严肃上下班纪律,严守公务接待要求,严格婚丧喜庆规定,严格遵守生活作风,严禁公款吃喝送礼,从严落实“三转”要求;责任要再强调,进一步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取得实效。

区委、区管委、区人大政协联工委领导,法检两长,区直和驻区单位党组书记、纪检组织负责人,镇、办事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