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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多措并举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全面规范化

来源:南县纪委 作者:黄丹 发布时间:2015-10-15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办发〔2015〕2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南县采取强化学习、建立台账、狠抓监督、畅通信访渠道等多项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全面规范化。

加强学习宣传,认真领会精神。县纪委及时将《通知》转发至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织,各单位按要求迅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全面领会《通知》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远离大操大办等奢侈之风。结合党纪条规宣讲活动,县纪委副书记曾彩虹到相关单位进行了25次专题集中宣讲,宣讲对象达1800余人,详细解读《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及《通知》,引导教育每一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吃透规定,领会政策。同时,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规定在全社会的知晓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舆论氛围。

落实报告制度,建立工作台账。自《通知》下发以来,南县各级各部门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格按要求进行书面报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同时向市纪委报告;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同时向县纪委报告;其他人员按层级和隶属关系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婚丧事宜具体操办情况、收受礼金礼品情况和遵守规定情况等,由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审核签署意见后盖章留档,并及时登记,建立工作台账,确实做到不漏报、不虚报。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在操办婚礼的事前报告中,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对婚丧事宜的事后报告,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发现报告不实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查处。同时,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明查暗访。县纪委监察局、县作风办、县公安局联合行动,8月份开展了违规操办“升学宴”专项整治行动3次,国庆节点开展操办喜庆事宜专项整治行动1次,还开展了两轮大规模的明查暗访,检查县城酒店、宾馆30余家,还扩大检查到12个乡镇街道和部分村(社区)。

畅通信访渠道,注重社会监督。对外公布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举报电话:0737-5216258,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相关线索及时调查核实,直查快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规范信访件处理制度,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和权益,向实名举报人及时通报查处结果,进一步发动和鼓励社会监督力量。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时效性和震慑力。今年以来,县纪委、县作风办对5起群众举报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进行了查处,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典型案例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