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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从完善机制入手 做足纪律审查“文章”

来源:安化县纪委 作者:王强 发布时间:2015-10-15

今年来,安化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主业主责,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做足纪律审查“文章”,严厉惩治腐败。目前,全县共立案118件,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16人。

实施分片协作办案机制。出台《安化县纪委区域协作办案制度(试行)》,成立区域协调办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办案工作的县纪委副书记任组长,将全县23个乡镇按照地理位置划分为前乡、后乡和库区三大片区,实行分片协作办案制度。每个办案协作区设立一个包片指导组,由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业务指导,加强督办协调,规范乡镇纪委办案。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县纪委派办案人员具体指导。建立全县纪检监察办案人才信息库,将各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入库管理。根据办案工作需要,由包片指导组从本区域办案人才信息库中确定协办人,负责执行办案任务。

强化反腐败协调机制。及时调整充实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县反腐败案件查办工作。制定《中共安化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安化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协调办案制度》,建立健全执纪执法机关定期通报工作机制。县纪委与公检法、组织、审计、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落实腐败问题线索及时揭露、发现、移送、查处机制,形成了资源共用、成果共享、渠道畅通、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工作有效的反腐败“一盘棋”的工作局面。5月份《制度》出台以来,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6件。

健全安全防范机制。制定出台《办案工作规程》,健全办案工作机制,将纪检监察办案制度、注意事项、纪律要求、程序规定进行梳理归类,对办案的全过程加以规范。建立职责清晰的办案安全责任制,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每个调查组都要建立安全责任制,调查组组长作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全权负责整个案件的安全文明工作。调查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案件调查的安全保障。通过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管理,严格安全制度检查,确保了办案工作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