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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四举措开展党风廉政巡查

来源:桃江县纪委 作者:胡凤斌 发布时间:2015-10-21

为全面了解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督,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益阳市桃江县自2014年以来,在全县推行党风廉政巡查制度,有力的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干部作风的好转。

多方参与,明确工作纪律。整合力量,从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机关干部中抽调人员组成桃江县党风廉政巡查组,每组成员不少于4人,巡查组组长、人员、巡查单位不固定。明确“五个不”巡查纪律:不干预被巡查单位的工作,不处理被巡查单位的具体工作事务,不擅自表态和采取措施;不瞒而不报;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精心准备,把握巡查重点。明确巡查内容,重点了解被巡查单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的情况;着力发现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规定、组织人事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的情况;着力发现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津贴补贴发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告征求意见,在桃江电视台、桃江公众信息网发布巡查公告,巡查组进驻单位期间在被巡查单位办显目位置张贴巡查公告,公布被巡查单位、巡查时间、反映及举报方式等事项,搜集广大干部群众对被巡查单位的意见建议。发函征求意见,向县纪委委员、“两代表一委员”代表、机关各室征求被巡查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据统计,两年来共发出意见函70多份,收集问题和建议30多个,为巡查组确定了巡查重点和约谈要点。

多种路径,梳理存在问题。组织“评”,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全面了解掌握党员群众、服务对象对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基本评价。仔细“查”,查看被巡查单位有关文件和台帐资料、调阅有关档案,深入了解被巡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情况。个别“谈”,选择被巡查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部分管理服务对象等不同层面的同志进行个别谈话,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了解真实情况。两年来,与干部群众谈话近200多人次,经梳理核实共发现问题45个。

剖析整改,注重结果运用。三级会审“摆”问题,通过召开巡查小组成员会议、县纪委常委会、集中评议大会,对被巡查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析、核实,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的建议,写出书面分析报告,由巡查组向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反馈。制定方案“改”问题,被巡查单位根据下发的整改建议书,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和要求,并于15个工作日内上报整改工作措施,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整改结束后及时上报整改情况。注重结果运用,巡查结束后,由各巡查组组长向县委“五人小组”会议报告被巡查单位巡查工作情况。巡查结果作为干部作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巡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分别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责令纠错等方式纠正,限期整改。对问题重大、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巡查中发现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

至今,桃江县共对34个单位开展了党风廉政巡查,共发现问题线索11起,立案查处8起,提出工作建议20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