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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四个带头”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来源:资阳区纪委 作者:杨皓晟 发布时间:2015-10-23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共益阳市纪委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益阳市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纪律规定》的文件精神,资阳区纪委把学习传达文件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炼真要求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在保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坚持做到“四个带头”、“八个不准”,拒绝“十种情形”,确保重大决策部署顺利推进。

规定指出,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与项目建设、“两大会战”、“一江三路”综合整治有关的征地拆迁、查违控违等工作中,党员干部和相关国家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做到“四个带头”:带头宣讲政策化解矛盾、带头拆迁腾地查违控违、带头优化环境抵制歪风、带头履职尽责提高效率。

严格落实“八个不准”:不准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准参与或变相参与违法搭建、不准弄虚作假谋取私利、不准插手项目工程与建材营销、不准索拿卡要故意刁难、不准打招呼递条子、不准纵容庇护亲戚朋友、不准传播散布负面舆论信息。

规定指出,党员干部和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具有下列“十种情形”之一者,一律“先停职、再查处”:图谋个人私利,不顾大局、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拒不配合、支持征地拆迁拆违工作的;参与或变相参与违法搭建、抢栽抢种,或拒不拆除违法建筑,以及拒不执行上级拆违决定的;唆使、纵容、庇护直系亲属或他人不配合征地拆迁拆违工作,放任直系亲属为谋取非法利益而干扰、阻挠、抗拒征地拆迁拆违的;在征地拆迁拆违工作中索贿受贿,擅自违规承诺,利用职务之便截留、侵占、挪用征补资金和工作经费,造成全局工作被动,影响恶劣的;在征拆面积、实物量、价格评估和证照材料等方面弄虚作假,为他人套取骗取征补资金的,或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打招呼、递条子的;违规变更房屋土地性质、用途和条件,违规确权、分户,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唆使、纵容、放任直系亲属或他人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漫天要价,干扰阻挠工程建设施工的;参与或变相参与建安建材生产经营或投资入股,利用职权支持、帮助直系亲属或他人推销建材和施工设备设施的;故意曲解政策法规,传播、散布负面舆论信息,阻碍征地拆迁拆违工作进度,或煽动、支持群众越级上访、聚众上访、闹访、缠访的;在项目报建、报审、验收和权证办理过程中,推诿拖延、故意刁难、索拿卡要以及在征地拆迁拆违工作中玩忽职守,导致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资阳区纪委郑重表态: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党员干部和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将严格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并视情节轻重,按管理权限依纪、依规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区纪委将全力贯彻落实好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全力为资阳发展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