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法院领导干部、审判执行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其任职的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
针对这一现象,近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出台《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法院工作人员每年1月应填报《法院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父母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申报表》,不如实填报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实施细则》同时明确了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对不任职回避的法院工作人员,应通过益阳审判网向社会公布;发现需要任职回避或调整岗位的,应及时向院党组提出建议。
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查法院工作人员违反《实施细则》隐瞒其配偶、子女、父母以本人或他人名义提供法律服务、超范围执业等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情形,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问责,依纪依规作出开除、撤职、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岗位调整、责令退出员额法官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