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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对48名政法系统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

来源:沅江市纪委监委 作者:何芬芳 发布时间:2021-03-29

“受到处分后,压力巨大,生怕再次被问责,干起工作来,也有点畏首畏尾。现在组织的回访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只要好好干,我相信我可以重新获得认可。”近日,沅江市公安局干警彭闻闻面对沅江市纪委监委回访人员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2021年3月以来,沅江市纪委监委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政法系统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此次回访对象48人,以近几年政法系统受到“第二、第三种形态”处理的中共党员和监察对象为主,重点回访受到“第三种形态”处理的人员、因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人员、受处分后仍在重要岗位任职的人员。

“严管背后,凝聚的是组织的厚爱。处分,也不是前进的‘紧箍咒’,而是受处分干部回归正确航道的引路‘灯塔’。” 沅江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名贵说,“通过回访,了解受处分人员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情况和改正情况,了解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的评价以及帮扶情况,同时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传递组织关爱。”

回访教育工作采取“谈、察、记、评”的方法进行。“谈”就是面对面与被处分人员谈心,听取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改正情况,了解其个人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找相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所在部门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谈话,了解被处分人员改正错误情况和个人表现情况。“察”就是调阅相关资料,掌握受处分人员的个人表现情况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记”就是做好和受处分人的谈话记录,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评”就是根据回访教育情况,对受处分人员作出客观评价,提出相关意见。最后,案件审理室根据回访教育反馈情况形成回访教育工作综合报告,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后报告同级党委。

“我们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扎实做好纪法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帮助受处分人员提高认识、改正错误,重振信心,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为沅江二次创业营造良好的氛围。”沅江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