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师傅,请问您去年水田受灾被淹,村里给您发了多少救灾补助?”
“我记得包括救灾补助、组长工资和给村里做工的劳务费,村里一共给我发了2000块钱。”
前不久,南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联合督查组深入厂窖镇肖家湾村走访群众时发现,受灾群众李师傅领取实际救灾补助与村里台账资料登记的2000元救灾补助金额不一致。

(图为督查组人员上户走访受灾群众)
随后,督查组深入走访调查,发现该村存在以村小组组长名义来申报救灾资金用以列支组长工资的问题,涉及资金2.24万元。目前,违规发放的2.24万元资金已全部清退,相关责任人员被问责。
据悉,4月中下旬,南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对全县2019年、2020年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和领取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督查组深入调研认真制定监督检查方案,通过实地听取每个乡镇汇报、查阅其资料台账、抽取村干部进行座谈等方式,采取抽取代表性村(社区)实地督查、上户核实等措施,重点核查救灾资金是否用于救灾,是否全额发放到灾民手中,是否存在干部变相领取资金等情况,着力发现虚报、挪用、套取救灾资金等问题。
本轮专项督查,共发现全县有28户非因受灾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违规领取救灾资金,发现部分村存在套取救灾资金做村收入入账、挪用救灾资金支付村民做工费用、超标准发放救灾资金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南县纪委监委迅速启动问责机制,对18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及时清退违规领取发放的救灾资金共计22.13元,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救灾资金领取发放监管制度。
“救灾资金是党和政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的重大民生资金之一,每一分钱都得花在‘刀刃上’。”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往后,将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绷紧民生领域纪律红线,切实保障救灾资金真正落到实处、用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