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过巡视巡察、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发现,部分市直单位公务租车费用逐年提升,有的还存在长期租用车辆问题。为健全公务租车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日前,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益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益阳市市直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租车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公务活动车辆租用行为,保障公务出行需求。
该办法从适用对象、租车范围、审批流程、支出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一是明确各单位公务租车经费原则上在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二是明确租车范围,即开展大型活动或四大家通知的重要会议,举办或组织多人参加集体性会议、培训、集会、参观学习、党建、群团、工会等活动,开展考察调研、下乡、检查督查等工作,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一线执法执勤及行政执法辅助用车等;三是明确市直单位必须通过市直公车信息化平台和电子卖场完成租车程序;四是明确费用结算支付方式、报销附件、核算方式以及公务租车台账管理。
办法强调,要将公务租车列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范围,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公车管理等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