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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以案促改 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来源:资阳区纪委监委 作者:邬婷 陈慧 发布时间:2021-08-12

“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何某开除党籍处分、政务撤职处分……”8月10日,一场特殊的党组会在资阳区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召开。资阳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现场宣布了对该局三级调研员何某的处分决定。同时,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该局相关“病症”问题,对症下药出具纪律检查建议书开出“诊疗方子”,要求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廉政建设,针对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建章立制,立行立改。

“写在‘纸上的教训’变成了‘立在面前的镜子’,让我们深受教育。”会上,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代表班子作表态发言,“无论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在党纪法规面前一律平等,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查摆问题,我们单位也要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履行好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资阳区纪委监委不断增强案件查办的警示震慑效果,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下达党纪或政务处分决定后,根据受处分人、案件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具纪律检查建议书,以召开受处分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进行整改。同时,各乡镇、街道、经开区纪委还将宣布处分决定延伸到村(社区),既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的公开透明,还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靶向治疗,对党员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和震慑效果。

截至目前,资阳区现场宣布处分决定42次,警示教育1000余人次。“通过以案促改的方式,用好身边的‘活教材’,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深刻反思,思想上受到警醒,行为上更加自觉,让警钟长鸣耳畔,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