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近日,市城管局出台城管执法人员“十严禁”。
“十严禁”要求,严禁违反法定权限、范围、程序、时限履行职责;严禁对待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损害群众利益;严禁工作日饮酒、着制服在社会公共场所饮酒或酒后执行公务(含加班、值班);严禁违反规定参加行政相对人、请托人的宴请或接受礼品、礼金;严禁威胁、辱骂、殴打行政相对人;严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或“一刀切”式监管行为;严禁许可审批体外循环、违规许可、违规收费;严禁截留、损毁或擅自使用、处置暂时登记保存的财物;严禁行政执法中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久拖不办、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严禁打击报复行政相对人。
据悉,该措施是市城管局巩固和深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市民如果发现城管执法人员违反“十严禁”,可通过公布的电话号码0737-6800995进行投诉举报,对违反“十严禁”的城管执法人员,将依纪依规进行严格处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群众满意的城管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