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吹下酒精测试仪,接受24小时以内的酒精含量检测……”1月6日,资阳区纪委监委督查组拿出酒精测试仪对沙头镇纪委干部工作日饮酒情况进行督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资阳区纪委监委对全区纪检干部遵守省纪委《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负面清单》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区纪委监委成立两个专项督查组,全面检查纪检监察干部在岗,工作日饮酒,纹身、蓄胡须、染艳丽彩发和指甲等情况,并对督查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一旦发现问题,区纪委监委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负面清单》。干部监督室主任李毅深有感触地说,“负面清单的出台,将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容易犯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让严守纪律有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准,时刻提醒我们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
截至目前,已对10个乡镇、街道、经开区、农业科技园区,区纪委监委机关13个部室,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巡察办、组进行全覆盖督查。“下一步,将坚持刀刃向内,以‘严于其他党员干部’的监督要求,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扩大监督检查范围,落实‘12条负面清单’,为纪检监察干部戴‘紧箍咒’。”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