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的违纪事实认定证据材料不够充分,违纪行为发生时认定其责任的主体身份材料缺失……请按照清单进行补充完善。”这是近日资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落实“乡案区审”,对乡镇上报的案件存在“瑕疵”提出整改意见的一幕。
资阳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乡镇、街道、园区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变动大,办案过程中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等问题,采取“乡案区审”的模式,为基层纪委案件“把脉开方”,提升监督执纪精准度,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该区纪委监委把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园区纪(工)委立案审查需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都提级由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和指导,坚持统一审核量纪、统一审理装订案卷、统一移送档案保管等。对于乡镇、街道、园区纪(工)委查办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如已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的,或已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但对违纪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的,要求乡镇、街道、园区纪(工)委在提请党(工)委集体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前,及时提请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会诊商议,确保案件办理质量过硬、案卷安全。
同时,该区还采取“一带一”或“多带一”的结对培训模式,通过开展“教、传、帮、带”活动,让乡镇、街道、园区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到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业务工作中来,在实战中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案件办理程序。
2021年以来,该区“乡案区审”共审结案件49件。“抓实‘乡案区审’,严格把关,规范程序,既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又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坚持为基层案件质量把好关口,让每个案件都成为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助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