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人员抽调很顺利,并且都是带有专业技能的人才。”“授权2个巡察组同时进驻,共选配干部12人,其中抽调干部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今年,大通湖区先后出台《关于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区监察工委有关部门工作协调协助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巡察干部抽调与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用刚性制度破解了高素质巡察人员抽调难题。
自去年底以来,该区区委巡察办经多次实地调研,向各工作协调协助部门发出《征求意见稿》28份,吸纳意见建议10余条,陆续出台了《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区委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等十余个文件,对巡前准备、巡中协调、巡后整改全过程的线索材料收集、归类、研判、移交、办理反馈等一系列流程中的各类事宜进行了规范,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一改过去巡察整改由巡察办组“包打天下”的局面。
“现在我们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纪委进行移送,并且围绕重要事项、重要环节、重要资料中的突出问题可以与有关单位实时沟通和衔接,这是制度完善带来的效率优势”。目前正在带队开展巡察的区委巡察组组长胡国辉介绍,这一轮巡察中涉及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以及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都由主管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问题查摆和跟踪指导,建立起“巡察+”监督、巡审联动等机制。
下一步,该区将进一步在压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责任上探索新机制,更好实现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