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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开展“洞庭清波”水环境治理工作半年度督查

来源:大通湖区纪委区监察工委 作者:唐泽 发布时间:2022-06-27

“周书记,千山红镇精养池塘生态化改造进展到哪一步了?工作推进有没有遇到困难?有什么工作建议?”6月15日,大通湖区纪委区监察工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易静带队下沉到千山红镇,实地察看该镇“洞庭清波”工作进展情况,这是本年度区纪委区监察工委就此专项工作开展的第5次督查。

6月15日至17日,区纪委区监察工委联合区办督查室、区湿地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洞庭清波”水环境治理半年度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组对照《大通湖区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方案》《2022年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作访谈等方式,对“洞庭清波”专项监督“整改清单”中的精养鱼池退养、池塘生态化改造、污水排放、农村改厕、河湖保洁、人工湿地建设、测土配方施肥、稻虾尾水治理等20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省、市纪委监委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截污工程进度过慢、稻虾尾水处理不到位等问题5个,已交办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今年以来,区纪委区监察工委狠抓主体责任落实,以“两张清单”为抓手,发出工作提示函3次;为拓宽群众问题线索反馈渠道,督促相关部门设立重点监督点位举报公示牌13个;围绕“五个严查”,多措并举开展监督检查5次,推动问题整改26个,谈话提醒7人,办理问题线索1条,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助推大湖水环境治理落实落地,确保问题改实改深。

“大湖水环境治理是我区的‘一号工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督促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查缺补漏,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更要发扬‘闯’‘创’‘干’精神,提高要求,争先创优,以实现富饶生态幸福大通湖目标。”区纪委区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