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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划出“硬杠杠”严管严治纪检监察“铁军”

来源:南县纪委监委 作者:张婷 曹璨 发布时间:2022-06-28

“前两年这里基本没人管,现在,镇纪委定期不定期来监督,外河河道有专人负责清理漂浮物,河滩上的生活垃圾也打扫得干干净净,环境好了,我们在这里做工,心情都舒畅不少。”6月23日上午,南县茅草街镇某船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维修工人胡师傅看着周边环境的变化,喜笑颜开。

谈及这事,茅草街镇纪委负责人感触颇深,“把责任扛在肩上,确保监督不缺位,形成常态长效机制,才能真正解决问题,组织对我谈话提醒,让我思想之弦更加紧绷,监督执纪容不得半点松懈。”

原来,去年10月,县纪委监委“洞庭清波”专项督查组暗访发现茅草街镇某船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所处地段河滩及河道存在脏、乱、差等环境污染问题,随即将问题向茅草街镇交办,责令限期整改,要求镇纪委进行监督。今年4月,专项督查组全面开展“回头看”,发现茅草街镇向相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督促,问题并未整改到位。对此,县纪委监委在追究茅草街镇相关分管领导责任的同时,对镇纪委负责人监督检查不深入的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倒逼“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责任上肩。5月底,相关环境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

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刀刃向内”,不断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出台《关于“提高政治执行力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六条硬性规定》,用“十七个一律”给纪检监察干部带上“紧箍咒”,围绕政治品行、工作理念、斗争精神、责任意识、干事精气神、自身过硬等6大方面,细化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追责问责的各类情形,用“硬杠杠”严管严治干部队伍。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既深入查究当事人责任,又将“板子”毫不留情打向纪检监察干部,倒查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督促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不遮丑、不护短,将严管严治的‘痛感’传递至纪检监察干部的神经末梢,激活干部队伍起而行之、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动能,在斗争一线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