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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出台指导意见 助力乡镇纪委换届

来源:沅江市 作者:艾春望 发布时间:2016-03-31

“乡镇纪委书记由市纪委提名并和市委组织部联合考察;乡镇纪委书记必须专职专岗,必须异地交流任职;乡镇纪委副书记必须专职专岗;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事。”近日,沅江市制定下发了关于乡镇纪委换届和班子配备的指导性意见。

据了解,今年,乡镇换届工作启动后,该市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要求,积极谋划,加强对乡镇纪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提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意见,着力配齐配强配优乡镇纪委班子,增强乡镇纪检监察队伍活力。

意见明确了乡镇纪委委员均按7人配备,在选配乡镇纪委副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干事及纪委委员中,乡镇党委要坚持原则,注重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担当精神足,年富力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严格依程序按规定推荐、选举和任用干部。

该市纪委负责人表示,在新一届乡镇纪委班子到位后,要对新任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提高乡镇纪委纪律审查能力和水平,切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