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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23丨大通湖区:深化政治监督 扎实推进“洞庭清波”专项行动

来源:大通湖区纪委区监察工委 作者:蔡心 吴润宏 发布时间:2024-01-26

  “澳洲淡水龙虾对养殖环境要求特别高,水质必须保证在Ⅱ类以上,大通湖非常适合这种龙虾生长,每市斤在80—100元。”湖南申泰水产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大通湖区纪委区监察工委干部介绍道。

  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为当地养殖户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为逐步探索更优路径推动大湖水环境治理,大通湖区委始终坚持把大通湖水环境治理作为全区“一号工程”,聚焦大湖增绿、引水活水、水华防控,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大通湖区纪委区监察工委坚持把“守护好一湖碧水”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落实省、市纪委监委“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部署,通过一张问题清单、一张监督清单、一张工作提示、一次监督检查、一份监察建议书“五个一”方式深入开展“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

  压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明确纪检机关监督责任,每月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任务,对治理任务进行常态化监督,督促堵塞制度漏洞,提出25项可操作、可量化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清单”“监督清单”实施挂图作战,逐一明确监督对象、监督主体、监督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1+N”工作模式,推动“四项责任”同频共振,实现治理与监督同向发力。

  区纪委区监察工委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通过突击检查、暗访督查、约谈提醒等方式,紧盯精养鱼池退养、养殖尾水排放、污水处理、河湖“四乱”、农业面源污染等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紧扣序时、对点落实。联合沅江、南县纪委监委开展“洞庭清波”区域共建工作,通过实行联席会商、联合执法、联合督查,深化区域协作,合力监督大通湖全流域系统治理,推动监管部门开展区域联合执法3次,会商解决疑难问题。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区查处“洞庭清波”方面典型案件12件,共处理处分71人,发出督查通报12期,推动整改问题211个。

  “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大湖水环境治理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区纪委区监察工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