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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强化“三资”监管 护航乡村振兴

来源:南县纪委监委 作者:唐彩虹 发布时间:2024-03-20

  “我们村全面公开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确保公开信息规范、真实、完整、有效,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近日,南县武圣宫镇纪委干部在白蚌口村回访时,村支书黄红亮介绍村级集体“三资”运行情况。

  南县纪委监委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作为整治基层微腐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县镇村三级共同发力,推动摸底数、强监督、查问题,规范“三资”运行,助力乡村振兴。

  南县成立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与县纪委监委“三湘护农”专班齐抓共管、同向发力,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开展全面清查,逐村、逐账、逐项、逐物清查核对,化解村支两委班子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容易发生隐瞒、侵占、不敢动真碰硬等问题。该县中鱼口镇依法清收6700余亩水面,增加镇村两级收入344.7万元,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71.11万元。

  县纪委监委坚持压紧压实各镇党委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村支“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责任,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专项检查组,通过查阅账务材料、实地查看、调研走访等方式,对全县部分村(社区)2023年以来“三资”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非法侵占、无偿占用、非法利用农村集体“三资”,私分、贪污、克扣、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顶真碰硬、敢于亮剑,共查处相关问题线索49件,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33人。同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职能部门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出台《南县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从制度层面防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腐败问题。

  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落地落实落细,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护航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