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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纪委:创新性地推行纪律审查交叉提级制度

来源:赫山区纪委 作者:赵敏 邓瑾 发布时间:2016-07-28

为强化监督执纪职能,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提升乡镇(街道)纪(工)委查办案件的能力水平,赫山区纪委创新性地推行纪律审查交叉提级制度。据统计,今年1至7月,全区乡镇(街道)纪(工)委立案审查27件,同比增长13%;自6月底实施该制度以来,乡镇(街道)纪(工)委立案审查7件,占今年以来乡镇(街道)纪(工)委立案审查总数的26%。

全区将乡镇(街道)划分为六个片区,区纪委监察局四个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信访室各联系一个片区,由联系室与联系片区之外的相关乡镇(街道)纪(工)委组成一个联合工作组,对联系片区内发生的有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实行交叉审查。联合工作组由区纪委监察局相关室工作人员和相关乡镇(街道)的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专干组成,在区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联合工作组主要负责所联系片区由区纪委案件线索排查小组交办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区纪委认为乡镇(街道)层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应当提级交由区纪委牵头调查处理的,由区纪委案件线索排查小组交相关联合工作组调查处理。

纪律审查交叉提级坚持“分片协调、区乡联动”原则,有效配置办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以案代训、共同提高原则,通过以老带新、互相学习等方式促进基层纪检干部提高纪律审查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回避、交叉办案原则,两个片区联合工作组人员相互之间实行回避制度,与第三片区交叉,确保纪律审查不受干扰;坚持区纪委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交办案件垂直管理的原则,乡镇(街道)纪(工)委现行管理体制不变,区纪委领导协调,统一调配。片区联合工作组向区纪委常委会负责,相关室分管领导负责指导督办,及时掌握进展情况。

纪律审查交叉提级的工作程序为线索交办、督办协调、案件调查、结果处理、案件审理、回访反馈。联合工作组安排本组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实行案件主办人负责制。联合调查组在调查处理对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时,除经常性地向区纪委报告外,还要及时与乡镇(街道)党(工)委沟通;调查组在提交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要根据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联合工作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办案安全事故。乡镇(街道)纪律审查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服从安排、不积极作为,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视情形问责,并在年度考核时予以扣分。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纪律审查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