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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上半年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民警21人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23

今年以来,益阳市公安局大力纠“四风”、惩腐败、严纪律、强问责,坚持不懈祛病疗伤、激浊扬清,一步一个脚印,一锤接着一锤敲,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上半年,全省市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该局位列第五。

全面全程,落实“两个责任”不打折。市局党组坚定不移地担好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公安局长、局属单位负责人向市局党组呈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市局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对全面履行“两个责任”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坚持不懈地尽好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敢于执纪问责,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市局纪检组制定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对局属单位和县级公安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并加强结果运用,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纳入局机关绩效考评。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今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有11名股所队长以上领导因队伍监督管理出现重大问题被问责追责,以常态问责倒逼领导干部责任落实。

实化细化,推进教育预防不走空。加强教育抓源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持续开展警示教育,编印《益阳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警手册》发到各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权力失控之害》,组织民警学习《条例》《准则》,抽选100名民警参加党纪警规考试,组织民警参观市警示教育基地; 突出典型树带头,始终坚持“抓两头,促中间”的原则,结合队伍现状和民警思想实际,做到有的放矢抓教育,积极选树重大先进典型,今年来积极推选民警参加“湖南省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市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挺纪在前抓苗头,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把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提醒谈话体现到关爱民警的具体行动上,把问题遏制在萌芽,对苗头倾向抓早抓小,早敲打、早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常态长效,锻造严实作风不停顿。进一步抓作风,治顽疾,经常性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加大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重大节日明查暗访力度,紧抓重要节点,荡涤歪风治理顽疾。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全市摸排整改问题隐患39个,查处顶风违纪民警3人,给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13人,查处涉赌涉毒党员干部65人;进一步强警风、促发展,继续深化便民利民各项措施,真正带着感情服务群众、带着真情服务基层、带着热情服务发展;进一步正班风、聚合力,确保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四个决不允许”、“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公安民警为民、务实、清廉、守纪。

严查严处,清除害群之马不手软。突出查处重点,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深挖案件来源,全市公安机关紧紧抓住涉警信访追根溯源,运用纪检、督察、审计、信访、法制等部门资源,深入排查违纪违法线索,一查到底,1至6月,共受理涉警信访192件;加大执纪力度,各级纪检部门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在查处严重腐败问题上出重拳、下狠手,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上半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民警17案21人,诫勉谈话、约谈轻微违纪民警51人,超额完成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

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不落伍。坚持正人先正己,坚持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努力打造“忠诚担当、清正廉洁、执纪如山、作风硬朗”的公安纪检监察队伍。 “正人先正己”,坚持对纪检监察民警违法违纪实行“零容忍”,近几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民警没有一人违法违纪。市局纪检监察部门在积极指导全市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了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培训力度,以审代训,抽调民警到市局纪检监察室参加审计工作, 6月份,组织纪检监察民警参加了全省公安机关警纪警规培训班,切实提升纪检监察民警的业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