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同志认为‘连同学聚会都不能去了,那要求是不是有点过了!’,请注意,组织参加校友会与组织参加同学聚会不是一回事,只有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才有可能构成处分。大家搞个AA制,老同学一起简简单单聚个会、叙叙旧还是没问题的。”10月13日,在南县党校的梯形教室里,南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南县党纪条规宣讲团”成员曾彩虹正幽默风趣地为该县90名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讲解《准则》《条例》。
曾彩虹以《学习新<准则>和<条例>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题,从两部法规修订背景、简要过程和主要亮点入手,详细讲解了两部党内法规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并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纪案例,以轻松幽默、接地气的授课方式,深入浅出地对《准则》《条例》进行了逐条解读。
课堂上,90名新提拔副科级干部学习热情高涨,专心致志,边听边记。在互动环节中,学员们积极举手提问,有的问道“新《准则》删繁就简意味着什么?”,有的针对具体条文问道“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会受处分,那如果在某个时间填写上,因记错而填了不实月份该怎么办?”……所有疑问均在课堂中一一得到解答。
曾彩虹还勉励干部,学习贵在自觉,贵在持之以恒,贵在融会贯通。学习贯彻新《准则》《条例》,关键在于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格落实,时刻保持一名共产党员先进本色,为建设“洞庭明珠、生态南县”作出应有的贡献。
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讲课生动形象、通俗易懂,对《准则》《条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今后将时刻以《准则》为高线、以《条例》为底线,求真务实,干事创业,争做一名合格的好党员、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