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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多措并举封堵“小金库”

来源:益阳市纪委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5-10

 
 

    4月28日,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利君在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布置会上公布:截至2010年底,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发现“小金库”1521个,涉及金额7.26亿元;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226个,涉及金额3993.03万元。此次会议也标志着新一轮强化专项治理工作已启动。
    领导有力 上下联动 密切合作 广泛参与
    2009年以来,湖南省各级各部门治理“小金库”办公室分阶段进行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成效斐然。
    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始终高度重视和关注“小金库”治理工作。省委书记周强专门作出批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望巩固成果,关键要抓好长效机制的建立。”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到省治理办调研专项治理工作,并先后6次听取情况汇报。他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的领导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个别地区,他要求致函该地区党委主要领导,督促整改,同时将“小金库”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考核内容。在专项治理推进的过程中,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友志多次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专项治理工作体现了“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特点。全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均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全省有10个地区和85个省直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小金库”治理工作。郴州市市长向力力出席该市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并作动员报告。益阳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研究“小金库”治理政策文件。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极大地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是“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保障。根据湖南省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的部署安排,省民政厅、省国资委都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分别牵头负责全省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衡阳、郴州、益阳、株洲等市的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国资等机关和部门紧密协作,形成了工作合力。
    舆论宣传是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基础。2009年以来,湖南省各级治理“小金库”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宣传治理工作的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同时,全省各级治理办共编发《工作简报》2500多期,宣传报道1800余次,积极营造专项治理的浓厚氛围。
    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专项治理的积极性。截至2010年12月底,全省共受理举报301件,已办结295件。
    重点突出 查处有力 群众满意 成效显著
    2009年底,衡阳市在对群众举报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私设“小金库”案进行调查时,发现该办领导班子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截留资金用于发放班子成员奖金,以虚假发票套取现金用于送礼以及下属各验票收费站点通过放煤车私分税费等问题,涉案金额近800万元,55名涉案人员现已分别移送耒阳、衡阳、衡南、雁峰、石鼓等县(市、区)检察机关。该案涉案人员众多,作案手段多样,是典型的窝案串案,案件的快办严办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引起反响。
    湖南省在专项治理中抓住关键环节,使得工作扎实有效。省治理办对未整改落实到位的18家省直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时将所有问题逐项整改到位。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主要落实了“五查五看”的工作措施,全省有23767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了“回头看”,共查出“小金库”187个,涉及金额7649.13万元。2010年11月,湖南省又认真开展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摸底排查工作,共查出瞒报、漏报“小金库”82个,涉及金额2924.52万元。
    2010年,该省共有7305户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1881家国有企业参与自查自纠,共发现“小金库”226个,涉及金额3993.03万元。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该省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重点检查,积极推进综合治理,努力提高检查效率。全省共抽调2048人参加重点检查,组成了410个检查组,共检查了1707个社会团体、567个国有企业。
    衡阳市坚持将“小金库”重点检查与假发票专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5+X”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相结合,着力扩大综合治理成效;长沙市、株洲市实行每周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重点检查遇到的问题;郴州市、邵阳市采取宣传教育与检查问题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等方式,着力提高检查成效;常德市、怀化市、湘西州在专项治理推进过程中,多次派出督导组开展巡视督导,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均衡开展。
    创新机制 综合治理 重在防范 着眼长远
    2011年4月,湖南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参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相关人员拿到了一份课题研究方案。他们随后组成3个研究组、15个课题组,对包括“规范‘三公’消费控制制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在内的20个课题进行研究。
    2009年以来,湖南省“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严肃查处了一大批“小金库”违纪违规问题,依法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建立和完善了一些制度办法,“小金库”问题高发多发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不重视、走过场问题依然存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尚未完善,产生“小金库”的制度根源还没铲除。
    2010年以来,湖南省在注重抓好查处“小金库”工作的同时,还注重抓好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省纪委、监察厅从加强教育,强化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等方面着手,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省财政厅年初就下发调研通知,要求全省财政系统结合各地专项治理实际,从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注重源头防腐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同时,各市(州)也抓紧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长沙市紧紧围绕堵住“小金库”资金“入口”和“出口”,推进财政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公共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一系列制度。岳阳市出台了《关于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监督管理,杜绝“小金库”的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
    郴州市出台了《市直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各个单位一切形式的非税收入,毫无例外地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财政预算管理,不留“死角”。治理“小金库”办公室与税务部门一起,重点完善、加强了票据领取和缴销的协同把关制度。对交叉重叠使用财政票据和税务发票的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并与税务部门达成一致:凡非税收入,一律使用财政非税收入票据,禁止有非税收入的同一个单位多头领票、多头开户,从而杜绝了多头管理造成的制度性漏洞。
    衡阳市推进资产管理改革。2010年下半年,该市出台了《衡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衡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方案》。该市还将逐步实现组建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隶属于市财政局),统一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建筑物、土地等不动产产权,统一经营管理经营性资产,对各单位使用的其他资产通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实行动态监管等目标。 (向  纹  通讯员  欧阳赞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