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重复参保、虚报冒领养老金待遇等现象,维护社保基金安全,2015年来,桃江县社保所大力推行“四项举措”,把社保稽核工作作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抓手,着力研究和把握新形式下社保稽核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取得了较好成效。2015年桃江县共追回冒领多领养老金五十多万元。
一是建立“稽核监管机制”。该县社保所对死亡抚恤金领取申请实行稽核到每一户,进行动态监管。
二是执行“两岗两审”制度。由征缴人员会同稽核人员对参保单位参保对象及基数等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一手抓征缴一手抓稽核。
三是进一步完善“人脸识别”制度。加强对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确认。加大社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蓄意骗取养老金的单位、个人加大处罚力度;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是纪检组介入抽查实施“再监督”制度。该县社保所纪检组对社保稽核工作进行不定期的随机抽查,凡发现涉嫌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一律严查到底,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