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资阳区针对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不足、案件质量不高的实际,严格标准,创新思维,狠抓乡镇纪委办案能力建设,全力消除乡镇纪委办案空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教育,提升能力素质。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纳入教育培训计划,积极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综合业务素质。有计划地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区案件查办,以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开展办案工作来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全年共抽调乡镇纪检干部12人次。积极开展案情分析,交流典型案例查办经验等,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10月份乡镇办理案件8件,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实战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加强指导,保证案件质量。将乡镇分区划片,每个片区明确一个纪检监察室进行业务指导。纪检监察室加强与联系乡镇的沟通交流,督促乡镇纪委认真落实“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10月份,区纪委纪检监察室与乡镇纪委组织召开案件督查协调会6次,全面加强案件初核、调查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能力;积极推行乡镇异地交叉办案制度,采取派员指导核查的方式,切实加大对乡镇纪委初核案件的指导把关力度;坚持乡镇案件区纪委审的制度,由区纪委对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对存在问题的案件督促其再调查、再完善、再审核,保证案件查办质量。
三是加强考评,增强能力水平。将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作为2015年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公平、实效、规范的原则,认真考核评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实行案件查办限时办结制度,对转办和督办案件均明确了时限要求,对工作不力的乡镇纪委进行通报批评,有力地推动案件查办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增强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