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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一工程项目推进不力 多名干部因不作为乱作为被追责

来源:市纪委宣传部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17-04-19

近日,根据市纪委交办,桃江县纪委严肃查处了桃江县夜景亮化工程中多名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违纪问题。

经查,桃江县住建局作为桃江县夜景亮化第一期工程的业主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拖沓,没有及时启动竞争性谈判等工作程序,未与设计单位、供货单位、安装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未对工程进度和完成日期进行文字性明确,导致设计单位、供货单位、安装施工单位之间相互推诿,工程延期。原定应于春节前完成的工程,截至2017年3月17日仍未完工。另查明,2016年12月3日至6日,高海军、刘美珍、曾庆春、周哲、苏照华等5人到深圳、广州就夜景亮化工程灯具器材采购询价过程中,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

经桃江县纪委研究,给予对工程延期负主要领导责任、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的桃江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海军党内警告处分;对工程延期负重要领导责任的桃江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茂武进行诫勉谈话;对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的桃江县城建投副总经理曾庆春、代理工程部部长周哲,桃江县路灯管理所所长苏照华进行诫勉谈话。经桃江县监察局研究,给予对工程延期负直接责任、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的桃江县城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刘美珍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