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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预防腐败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10-27

全市预防腐败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召开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袁国军讲话
 
    10月23日,全市预防腐败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在市国家税务局会议室召开。市纪委监察局领导袁国军、刘凌云、曾烈辉、刘文益、唐治国和相关室负责人,各区县市监察局长、治贿办主任,部分市直单位纪检组长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传达了全省预防腐败试点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政务公开和行政程序规范以及行政审批改革、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工作等14项试点工作内容;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全市预防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努力方向和主要措施。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袁国军要求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预防腐败工作的部署和安排,重点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政务公开、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权力运行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着重从全省预防腐败试点工作会议明确的14项试点任务中选择一至二项先行试点,创出成功经验和益阳特色。
    就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袁国军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是经济健康运行的需要,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需要,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需要。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做到领导机构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工作力度到位。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要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热点难点进行认真剖析,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解决问题的办法进行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预防措施。四是严肃查办案件。要注重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大督办力度,及时整合案例并上报。市监察局副局长蔡国超要求各区县(市)治贿办要进一步加强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执纪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与联系,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对政策的指导和上级指示、文件精神的上传下达;着力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分解和实施,督促各部门认真开展工作;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综合,对苗头性、倾向性、全局性的问题,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不自查自纠,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会议由市纪委副书记曾烈辉主持,会上,各区县(市)监察局长就明年的监察工作思路进行座谈,市纪委副书记刘凌云就年终考核迎检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