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换届在即,为有效防止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换届的组织纪律重申如下:
1.严禁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宴请、送礼,或托人说情、打招呼、做工作等方式拉选票;
2.严禁散发宣传个人或以宣传单位为名实际突出个人的任何资料;
3.严禁以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的名义进行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4.严禁任何单位、任何组织、任何个人在换届期间拉赞助或接受任何馈赠;
5.严禁向与会人员、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包括烟酒和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日常用品等任何纪念品;
6.严禁与会人员、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接受他人礼品、礼金,包括烟酒和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日常用品等任何纪念品;
7.严禁向会议驻地、会场赠送任何礼品、纪念品包括饮料、矿泉水;
8.严禁会议期间互相请吃、请玩,未经各代表团团长批准,会议期间不准擅自外出就餐,不准参加非会议和代表团安排的任何娱乐活动;
9.严禁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或通过信件、传单、短信、网络等方式,诋毁中伤他人,干扰换届工作;
10.严禁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依纪从重从严惩处。
中共益阳市委
200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