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认真落实上级“保民生”精神,对低保救助、五保供养等民政专项资金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救助的人身上,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全区的社会稳定。
一是强化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要经过本人申请、村组公示、乡镇审核、区级审批四道程序。目前,全区已确定救助对象5827名。
二是强化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建立资金专户,单独设帐,分类核算,做到管人头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人头,人钱分离,互相监督。
三是强化程序管理。将低保救助、五保供养等民政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一卡式”发放,简化发放程序,减少发放环节,确保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杜绝了截留、挪用、克扣救助资金现象的发生。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乡镇、街道每个季度定期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村组、社区,采取走访本人、座谈调查等方式核实救助对象的自然减员情况,及时停发补助金,杜绝了“吃空饷”现象。对涉及金额大、群众广泛关注的资金的使用情况实行向人大、政府报告制度,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作业。民政、监察、财政、审计四部门定期组成联合执法监察组,对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执法监察。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对违纪违规使用民政救助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