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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问责制为责任政府添亮点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8-18

 

两年受理投诉369件,问责115个单位、306人

    益阳市自2007年实行《益阳市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制》以来,全市各级问责机构共受理投诉369件,办结364件,对115个单位、306名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其中处级干部12名,13名干部受到免职处分。
    今年,我市问责工作在实现由部门单位被动问责向主动问责转变、事后问责向以问责推动工作转变、有错问责向有错与无为责任并重转变。市问责办加大了5个方面的力度,即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提高行政执行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开展问责工作。上半年,市级查处有关问题67件,通报批评2个区县和19个单位,给予1人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4人,收缴违纪金额44.5万元。前不久,赫山区一单位上路拦车收费并引发交通事故,市问责办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该单位负责收费的大队长黄牌警告,给予副大队长免职处理。市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与资阳区纪委联合查处了资阳区一单位乱执法、乱收费及所长个人违纪问题,对该所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单位及个人违纪金额14.5万元。市优办查处了市内两单位违规收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收缴违纪金额30万元,并责成主管部门对两个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